文正外字【2014】5号
因樊尧璇同学(2012级法学专业)放弃海外交流奖学金名额,经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审核,将该份奖学金5000元发放给候补人选中排名第一的史俊霞同学(2011级计算机专业),特此公示。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文正外字【2014】5号
因樊尧璇同学(2012级法学专业)放弃海外交流奖学金名额,经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审核,将该份奖学金5000元发放给候补人选中排名第一的史俊霞同学(2011级计算机专业),特此公示。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