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8浏览次数:685

>

  1、本项目第一年的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20000元/年缴纳。

  2、第二、第三年在鲍尔州立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鲍尔州立大学的规定缴纳。

  3、在鲍尔州立大学期间所修学分回国后可按程序向学院提出转认学分的申请,相关费用按照《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出国留学收费明细备忘录》中第一条规定缴纳。

  4、 第四年的学费按照文正学院金融专业的收费标准14000元/年缴纳。

  5、本项目相关事项咨询与协调工作由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

Copyright © 苏州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