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度自评报告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31浏览次数:229

文正外字【2017】10号

 

  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5】1588号),以及《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要求,现对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与美国爱达荷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6年度自评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17年3月31日至4月6日)。联系电话:0512-66509946。

  特此公示。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年度自评报告.pdf (2.26 MB)
2017-04-0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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