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的通知

发布者:梅莹发布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123

文正外字【20181


各系(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打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教改实验班(或交流班)品牌,结合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开始,每年选派3名左右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2. 留学期限:34个月

3. 选派对象:适合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相关专业授课的骨干教师

4. 派出单位:美国鲍尔州立大学、美国爱达荷大学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任务;服从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爱岗敬业;遵守协议约定,学成后回院工作。

2. 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 自聘专任教师,派出前首聘期考核合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5. 研修期间采用全英文教学,申请人英语水平需达到如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达470分以上;

2)雅思成绩达5.5分以上;

3)托福成绩达71分以上;

4)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留学经历半年以上。

三、研修内容

除强化英语会话与应用能力外,主要是通过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实习、讲座等方式开展专业教学法培训与专业课教学观摩以及教学实践与评估。

四、选派办法

自愿报名,专家面试,院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五、派出与管理

1. 被选派的教师由学院安排派出时间,计划派出时间为20188月底至9月初。

2. 对选派的教师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原则。教师须到学院人事处签订《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后派出,双方确认权利、义务。

六、有关待遇

1. 选派的教师在外期间的研修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部分生活费用由学院承担(生活费用补贴标准在《协议书》中明确)。

2. 选派的教师在外期间,其教学工作量按满定额计算,其工资待遇等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并在《协议书》中明确)。

七、报名时间

申请人员填写《骨干教师出国进修报名表》,由系主任签字,并附英语水平证明或成绩单,于2018310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综合楼319办公室。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    

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骨干教师出国进修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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