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参加2019年度校际交换学生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梅莹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516

文正外字【2018】13号

 

各系、各班级:

  为拓展我院学生国际化视野,我院拟选派优秀学生赴国(境)外友好学校学习交流,并设立校际交换学生专项奖学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申请

  1.概述

  海外交流专项奖学金只适用于自费交换学生项目,公费交换学生和双学位项目不参与评奖。奖励金额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8000元/人。

  2. 参评对象

  (1)学院二、三年级在读学生,行为学分总分不低于85分;无不得参加评奖的任何违纪行为。

  (2)报名参加2019年度(春季或秋季学期出境)各类校际交换学生项目。

  (3)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或排名在班级前30%,无不及格课程。

  3. 名额分配:30名(一等奖15名、二等奖15名)

  4. 评奖流程:学院成立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相关人员组成;评定小组通过审核、公示,将评定结果上报学院审批;学院公布获奖学生名单,颁发奖学金。

  5. 注意事项

  (1)获奖学生如因故未能参加相应的海外交流活动,则取消奖学金资格。

  (2)大学四年每位学生只能获得一次海外交流奖学金。

  (3)详情请见附件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

二、交换学生项目

  1. 日本友好学校一学期或一学年(公费,每所大学1-2名)
  2. 日本北陆大学一学期(自费不限)
  3. 韩国大真大学韩语学习一学期(不限)
  4. 韩国又松大学Solbridge国际商学院一学期或一学年(公费需通过面试)
  5. 美国YES(Youth Exchange Students)一学期或一学年交流项目(美国鲍尔州立大学、北亚利桑那大学、威斯康星大学欧克莱尔分校、西伊利诺伊大学等)
  6. 澳大利亚邦德大学一学期(不限)
  7. 台湾开南大学一学期(公费2名)

  详情请见:http://gjc.sdwz.cn/27/list.htm

  注:一、四年级学生和不符合评奖资格的学生也可申请参加以上公费或自费项目,但不参与专项奖学金评定。

三、报名流程

  1. 报名材料

  (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在籍学生出国(境)申请表》(下载附件2),由本人、家长和班主任签字或盖章;“拟留学学校及专业”一栏填写申请研修的学校及专业,“学生申请及情况简介”一栏写明申请原因以及个人获奖、担任学生干部或参与科研、学生活动等情况;其他说明(选择参评公费或奖学金、未获奖是否参加等,此项仅用于统计,与评奖无关)可填写于“备注”栏。

  (2)成绩单(含平均学位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至学生事务中心打印(打印前勾选“打印GPA”一项)。

  (3)参与公费资格或奖学金评定者如有荣誉证明材料也可提供。

  2. 将以上报名材料交至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综合楼321室。

  3. 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周四)下午5点

  4. 联系电话:0512-66509946,0512-66552054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2: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在籍学生出国(境)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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