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日本友好学校研修项目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梅莹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642

外字〔2023〕4号

 

各院系、班级:

  2023年秋季日本友好学校研修项目开始接受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费交换生(针对二、三年级)

  1.神户国际大学(1名),一年,免学费,生活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2.长崎国际大学(1名),一年,免学费,生活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3宫崎公立大学(2名),半年,每月4万日元奖学金,生活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自费研修生(名额不限,针对一至四年级)

  1神户国际大学,半年或一年日语学习;

  2北陆大学日语课程,半年或一年日语学习;双学位项目;

  3九州英数学馆日语课程,半年或一年日语学习;硕士研究生升学预科。

  三、奖学金

  报名自费研修生项目二至四年级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我校交换生奖学金,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8000元,申请条件见《苏州城市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1)。

  四、语言要求

  公费交换生:日语专业学生需递交成绩单,择优录取;非日语专业需提交日语N2证明;

  自费交换生:有一定的日语基础,神户国际大学需相当于日语N2水平,北陆大学和九州英数学馆需相当于日语N4水平。

  五、课程费用

  自费研修课程半年约35万日元,一年约70万日元;住宿费约3万日元左右/月;我校学费按《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收费暂行管理办法》(附件2)收取。

  六、学分认定:日语专业学生可申请认定本专业必修、选修学分,非日语专业学生可申请认定非本专业选修学分或大学日语。

  七、报名流程

  1. 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在籍学生出国(境)申请表》(附件3),由本人、家长和班主任签字或盖章;

  2. 将报名表、成绩单、日语能力证明交至国际交流学院201办公室。

  3. 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

  4. 咨询电话:0512-66552054(国际交流学院201)。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收费暂行管理办法.pdf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在籍学生出国(境)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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