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字〔2023〕31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市相关政策要求,需统一填报各学院(部)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按照要求,我校教职工所有的因公出访(包括:出国讲学、进修、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等)均需上报出访计划,计划外的因公出访申请将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认真组织填写附表,以保证教职员工的顺利出访。
请各学院(部)根据本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在2023年9月7日之前填写附件表格《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明细表》以部门汇总方式发送至lynndeng758@126.com,并将纸质材料盖章后于2023年9月7日前提交国际合作交流处204室。
联系人:邓小玲,联系电话:0512-66509946。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明细表.docx